因实际工作需要,珠光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保障中心管理员1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政治素质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二)热爱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,具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、沟通能力,工作责任心强。
二、岗位及要求
身体健康,年龄40周岁以下,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(一)语言表达能力较强,普通话、粤语流利;
(二)能熟练操作电脑、运用办公系列软件;
(三)服从应聘岗位调剂;
(四)服从错峰时间弹性上班(含晚上、节假日)。
三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(二)报名时间: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(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。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报名地点:珠光路54号珠光街道办事处首层政务大厅20号窗口。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020-83305226,联系人:周小姐。
报名要求:报名者须携带网上打印并由本人填报签名的《珠光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管理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,应聘人员所交复印资料不予退回。
四、考试办法
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,并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电脑操作测试。根据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按1:1比例确定前1名考生参加体检(体检费用自理)。
五、体检与政审
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,入职体检为三级甲等医院,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,或聘用人员于1年内离职,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。
六、聘用及工资待遇
(一)公示招聘结果:街道根据考试、体检和政审的情况,在越秀区信息网公示聘用人员名单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(二)办理用工手续: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招用人员后电话通知。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。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,履行劳动合同;考核不胜任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(三)工资待遇:按照珠光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(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),依法购买“五险一金”。
(四)监督投诉部门: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道办事处组织办,电话:83181636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考试、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、体检资格。
(二)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。
(三)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珠光街道综合保障中心
2023年7月24日